用工政策 人社局又给企业发放福利了,企业以后在雇佣应届毕业生给缴纳了保险,别忘了去申请这个补贴。 一、申报条件 1.补贴范围:我市各类企业录用应届(毕业一年以内)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,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用工补助。 2.补贴标准: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,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。 准备的资料 二、申报资料 《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申请报告》; 《沈阳市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》; 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、报到证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外籍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、护照、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); 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。 流程和时限 三、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→区县审核→区县财政复核→拨付补贴资金 四、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: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。 五、相应表格下载网址:沈阳市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 六、受理部门及地址:区、县(市)人社局。 联系方式 七、联系方式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24-22531302 和平区人社局 024-82726282 沈河区人社局 024-24855507 铁西区人社局 024-25711252 皇姑区人社局 024-86267667-8102 大东区人社局 024-88504833 浑南区人社局 024-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-25321515 85831307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-89121280 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-89863050